苏州房贷新规:公积金可在苏州、苏州买房,苏州公积金贷款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据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自5月20日起,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异地还贷试点。前两市分别是苏州市吴江区和嘉兴市嘉善县。
试点业务清晰。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海没有自己的房子。在苏州市吴江区和嘉兴市嘉善县购买自住产权房并取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申请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至异地偿还住房贷款。
此外,提取申请人必须为本人及其配偶的主要贷款人,且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上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无其他有效提取业务,而在上海市没有自有住房。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履行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本市按规定申请购买自住产权房时,以住房抵押购房的贷款。
优点:利率低,利息少
缺点:贷款金额小,处理时间长。
除了买房,当您有以下需求时,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主要分为两类:苏州园区公积金、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公积金
判断公积金类型的方法如下:当事人向单位负责公积金缴存的部门或人员咨询确认,或电话咨询相应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时的特殊情况
1、个人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如果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90的公寓
一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住宅,房屋总价不超过
1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为房价总额的80%;
3.如果申请人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家属
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在苏州的职工,可在苏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如为苏州市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本
市民应持证到存入的公积金中心查询具体贷款额度。
什么类型的住房可以申请
1.普通住房;
2.联排别墅;
3、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4.商住两用房,详情请咨询公积金中心。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办理流程:
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利率为2.75%;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利率为3.25%;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上浮10%。如果贷款期限少于5年,利率为3.025%;如果贷款期限超过5年,利率为3.575%。
如何识别第一次和第二次
1.公积金贷款
第一次:只要你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都算第一次。如果你有房子,有商业贷款记录,或者做过公积金摊销和提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按第一次计算;
第二次:之前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算作第二次。以家庭为单位。如果一方在婚前使用过,则算作婚后第二次使用。
2.园区公积金贷款
首次:对苏州市范围内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家庭)实施首笔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二次:个人(家庭)在苏州市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金额和算法:
1.城市公积金余额算法
单次:个人账户余额*10倍或6倍(第二次使用
用途)且个人存款基数为同期月平均还款额的2倍以上;
已婚:夫妻个人账户余额*10倍或6倍(第二次使用)相加个人存款基数为当年每月平均还款额的2倍以上。
2.公园公积金余额算法
单笔:近六个月平均还款基数*35%*12*贷款期限;
已婚:近八年平均还款基数之和*35%*12*贷款期限
注:个人账户余额不足10000按10000计算。
贷款期限
一、城镇公积金
借款人年龄:18-60岁(男)/50岁(女)
注:如女性为教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55周岁时单位须出具退休证明。
具体要求如下:
(1)公积金贷款期限<个人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
(二)新建住房贷款期限≤30年;
(3)二手房、建房、装修房贷款期限最长
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现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4)城公积金、城投贷、园区投贷:
房龄+贷款期限≤50年;公园公积金:房龄+贷款期限≤70年。
注:园区公积金购买土地性质为配房、拆迁房、房改房、保障性住房,房龄+贷款期限≤50年。
以上四种,取时间最短的一种。
2.公园公积金
借款人年龄:18-65岁(男)/55岁(女)
具体要求与城镇公积金相同。
位置和电话号码:
处理材料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买卖双方都需要准备材料
一、城镇公积金:
2、园区公积金:
为什么被拒绝:
苏州境外公积金贷款
6月11日起,只要符合苏州买房条件,异地缴纳的公积金也可用于苏州买房!
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实现细节。
适用范围:
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苏州市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凭证明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条件:
1.可贷金额计算中涉及的借款人申请人和联名借款人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6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存款状态。
2.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申请人在存款城市和苏州市没有或只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偿还。
3.符合苏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借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提供的各类材料。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期限、首付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流程及贷后管理: